某某;四川省船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执2761号
周某(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王某(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594元。执行中,本院强制扣划王某、四川某公司名下资金账户内存款9644元(含执行费50元),并支付申请执行人周某9594元。现申请执行人周某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同意本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周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川*民初10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