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402执保323号
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关于你庭移送执行局的***申请保全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一案,我局依据(2019)川1402民初394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于2019年8月29日对被申请人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274940.4元的限额冻结,且已足额,冻结期限为一年。现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东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