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411执1002号
刘长和:
刘长和与四川省泸县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3428.60元,其中,本金392000.00元,迟延履行金68.60元,诉讼费5580.00元,执行费5780.00元。本院已将本金392000.00元,迟延履行金68.60元,合计392068.60元转付给刘长和。至此,刘长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4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