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21执5931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沐康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汇智中路169号金导园一期工业厂房A区1栋40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0DHX2Y。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四川省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2号1栋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653754023。
被执行人四川***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199号1栋1**15楼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7TAEL0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恒天九五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2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96895945C。
关于湖南沐康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四川省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09月02日立案执行,并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