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分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6执保28号
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分公司:
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民事审判庭作出的(2021)川3426民初2295号民事裁定:要求对被申请人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支行2320××××0223银行账户内资金944364元进行冻结保全。2021年11月4日移送执行后,本院执行局于2021年11月4日已对被申请人西昌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东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支行2320××××0223账户额度冻结94436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止。由于冻结前该账户可用余额为-2597400元,故实际冻结金额为0元。即保全到位金额为0元,未保全到位金额944364元。至此,本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1)川3426民初2295号民事裁定书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