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达安科、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323执177号 成都达安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50525元,执行费658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主动履行案款50525元及执行费658元,现已将案款50525元支付给申请人,执行费658元上交国库。至此,成都达安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323民初79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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