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新视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兰彭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323执216号 三某、四川省某有限公司: 三某与四川省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给付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9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网络查控总对总系统,从被执行人四川省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扣划299325元(其中案款295000元、执行费4325元),并于2025年9月29日向申请人发放案款、将执行费上交财政。至此,三某申请执行的(2025)川3323民初234号民事调解书全部执行完毕,该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