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1122执保235号
营口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本院执行的营口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经执行实施,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执行,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注:本通知份数按当事人的人数及存卷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