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献县焕玮建筑器材租赁站、辽阳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929执95号
申请执行人献县焕玮建筑器材租赁站,住所地河北省献县乐寿镇西武庄村。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辽阳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
法定代表人:***。
献县焕玮建筑器材租赁站申请辽阳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献民初字第02788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献县焕玮建筑器材租赁站于2016-1-13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所用权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经查询,目前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书面同意该案中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献民初字第02788号中止执行。
若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执行员***
执行员孔令发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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