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2223执保537号
被保全人:四川蜀天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住四川省泸县云龙镇,法定代表人廖昌建。
被保全人:***,男,汉族,1972年9月10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
申请保全人:扎赉特旗绰勒乡间路加油站有限公司,住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法定代表人何小明。
扎赉特旗绰勒乡间路加油站有限公司与四川蜀天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根据扎赉特旗绰勒乡间路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依据(2020)内2223民初6105号法律文书,于2020年12月24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白少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