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格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洪雅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川1423执997号
***、四川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与四川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686.02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四川玮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足额银行存款,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予以了划拨;并承担了执行费496元。据此,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2018)川1423执99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