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建筑工程公司

西丰县建筑工程公司、铁岭市客运集团西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辽12执他16号
申请执行人西丰县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铁岭市客运集团西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西丰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7日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指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西丰县人民法院(2010)西民一初字第00150、00151、00152号民事判决书由开原市人民法院执行。 西丰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开原市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文星东 审判员 :任德江 审判员 :李铁刚
书记员 : 赵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