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贵州澳维实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402执保101号
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澳维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保全人四川正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澳维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1)黔0402民初1039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贵州澳维实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588490.6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2月21日起算,本院以保全完毕进行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