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金鑫建筑工程公司

通江县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921执11号
通江县**建筑工程公司、王华国:
通江县**建筑工程公司与王华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通江县**建筑工程公司。至此,通江县**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921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