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北票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1381民初1422号之一 原告:***,女,1961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票市友谊街医院小区平房8444号。 被告:北票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票市台吉镇***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8174431386XE。 原告***与被告北票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27日立案后,原告***于2023年5月19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138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胡雪崟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