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辽0711民初235号
原告:***,男,1957年8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
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锦州市太和区新民法律服务
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198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辽
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被告:付某,男,1997年10月11日出生,满族,住辽
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被告:锦州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
市凌河区吉庆里12-9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付某、锦州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案。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