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302执370号 申请执行人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申请标的为4067227.51元,执行费43070元。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已执行到位金额4115759.29元(含执行款、利息、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02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次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苏 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 助理  ***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