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渝0106执8447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6-1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X9PG1C。
法定代表人程帅,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重庆市艳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745335921M。
法定代表人程汝林,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璧山区。
本院在执行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市艳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已无继续执行的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渝0106执84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彬
审判员 彭素红
审判员 宋 科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 谭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