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5执恢61号
申请执行人:衡阳市珠晖安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部,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
主要负责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5年03月24日出生,住耒阳市五里牌街道。
被执行人: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宁乡市双江口镇。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关于衡阳市珠晖安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部申请***、湖南双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2月09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8月04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