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柴大华与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7执485号
关于柴大华与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到位10972085.29元。因本案生效执行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2019)京仲裁字第0798号裁决所确定的债权相继被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9)苏0706财保95号等案件冻结,同时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6执414号案件要求本院协助对柴大华在本案应收取的部分执行款进行扣划和转交该院,本院已将案款10893791.50元进行提存,执行费78293.79元上交国库。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