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302执恢28号
广东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喻庭申请广东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259414元,其中水泥材料款250800元,案件受理费4882元,执行费3732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