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502执132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90年3月7日出生,汉族, 住东营市东营区。 被执行人: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浏阳河路109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500772062332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502执13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