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兆宏建材有限公司

济南兆宏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福缘来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05民初82号
原告:济***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赵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俊营,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强,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山东福缘来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杨发之,执行董事。
原告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福缘来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济***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建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王淑娟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肖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