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某某与河南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811执恢68号
申请执行人常**
被执行人河南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常**与河南正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常**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7)豫0811民初7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翟卫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