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702执保325号
申请保全人浙江绿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6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2)陕0702民初3649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2)陕0702执保3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1、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街心花园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XXXXXXXXX********)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2、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XXXXXXXXXX********)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3、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XXXXXXXXXX********)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4、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秦农银行大明宫支行营业室开设的账户(账号:********)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5、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XXXXXXXXXXX********_000001)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6、冻结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的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存款2163135.69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19日),轮候冻结;
7、查封了被保全人汉中熙和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兴元新区陕20**汉台区不动产权证书第0200124号土地,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轮候查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702执保325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年月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