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湘0626执402号
安徽**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安徽**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总金额17450795.38元。现江苏太平洋建设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金额为17450795.38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部支取,双方均无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