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门县湘山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三 门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1022执1662号 三门县湘山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三门县湘山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1022民初1668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三门县湘山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8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1022执166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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