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诸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2执2241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诸城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景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诸城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7民终8438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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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