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28执560号
申请人:云南凤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省勤丰建筑经营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云南凤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南省勤丰建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云2328民初126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执行标的为53076.76元、申请执行费为696元,合计53772.7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项履行了付款义务,且本院已将执行款项兑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即本案依法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赵和武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李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