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荣安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2执恢490号 ***、***、安丘市荣安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丘市荣安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鲁0782执1073号、(2022)鲁0782执恢490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