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天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淑刚商贸有限公司、衡水天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02执保1288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淑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问津北街孙三村木材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102MA08KMU04D。
法定代表人:王吉兵,经理。
被执行人衡水天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东办事处小西野营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677390274F。
法定代表人:鲁新立。
被执行人陈福安,男,1972年3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淑刚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衡水天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福安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5114号民事裁定书,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28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龙铁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