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辽0921执保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6月25日生,汉族,现住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9月22日生,汉族,现住阜蒙县七家子乡七家子村七家子。 被执行人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保全的***、***与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