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电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

大宏机电(昆山)有限公司与江苏中电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1182执1754号
申请人大宏机电(昆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中电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扬中市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电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1182执17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审判长 宗 鸣 审判员 吴春洪 审判员 张卫国
书记员 季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