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422执2745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安徽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2021)豫1422民初258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安徽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人***工资126712元、案件受理费2831元及利息42322.39元,共计171865.39元,申请人***自愿放弃主张其他权利。本案执行费2518元,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安徽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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