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綦江县强力租赁站与重庆市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渝0110执8257号
申请执行人:綦江县强力租赁站,住所地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内燃机厂翻砂房对面石路边空地场。
被执行人:重庆市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62208355XY。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綦江县强力租赁站与被执行人重庆市科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履行大部分金钱义务后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0执82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杨 东
审 判 员  张 宁
审 判 员  袁永鸿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法官助理  许 波
书 记 员  熊光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