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粮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松原市粮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吉0781执679号

申请执行人松原市粮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维勤,系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6年6月6日生,汉族,户籍地扶余市,现服刑中。

申请执行人松原市粮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4日以(2021)吉07执监114号执行裁定书,指定该案由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等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2021)吉0781执679号案件执行销案。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常树才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 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