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鹏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因安吉县西苕溪泥河高禹村段治理工程存在不认真履行合同及约谈承诺,造成该工程工期延误3个月以上的行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被记6分,自2018年4月26日起进行不良行为公告6个月并暂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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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卫星
  • 时间: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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