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81执恢2138号
原告:慈溪市**门窗经营部。住所地:慈溪市浒山街道前应路西区201号。组织机构代码:L3645955-3。
负责人:岑孟达,经理。
被告:**市**装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丰山路1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281000106917。
法定代表人:董宇翔,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慈溪市**门窗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市**装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