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24执1258号
***、柳河县太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柳河县太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00.00元,其他权利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案件执行费365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已缴纳完毕。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24民初124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