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黄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本院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