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81执保1322号
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通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通化通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270万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保全,现已将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至此,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81民初386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