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81执2789号 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31841.6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79937.90元,其中,税金831841.66元、混凝土价款50万元、***行金(***行利息)7225.24元、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949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661.00元、执行费15718.00元。至此,梅河口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5民终4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