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兴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与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赤水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302民初1533号 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阳南路1号西南五金机电专业批发市场N栋1层附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DJMPX2H。 法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国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贵州国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小区63栋1号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09641606E。 法定代表人:***。 被告: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赤水分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人民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1775320405H。 负责人:**。 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遵义新兴消防有限责任公司赤水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8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贵州通万方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