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永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珲春市宏金建材商店、延边永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04执保88号 珲春市宏金建材商店、延边永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珲春市宏金建材商店与被申请人延边永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3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保全,请求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2023年2月6日,本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价值179139元范围内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吉2404执保88号申请人珲春市宏金建材商店与被申请人延边永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