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通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82执8791号
金华市通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通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3)浙0782民初9916号一案,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通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到被执行人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执行款392708.62元,本案剩余款项及利息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通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