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建银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和、前郭县建银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721执恢706号
**和、前郭县建银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吉072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和申请被执行人前郭县建银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08月23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1440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