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211执1065号
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给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款705723.59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执行完毕,申请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18)吉0211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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