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11执1550号
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青山村村民委员会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息共计1055896.85元,故吉林市汉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211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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