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

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5执保554号

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大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四海建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该案已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