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长春市大辰大焱供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04执恢465号
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长春市大辰大焱供暖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恢复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恢16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市大辰大焱供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吉02民终2177号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需履行587,580.00元本金及利息等给付义务。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